28日下午,備受深圳市民關注的管道燃氣價格以及污水處理費調整方案出爐。記者從下午召開的網絡聽證會上獲悉,此次調價將主要降低居民用氣銷售價格,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少降甚至不降,同時完善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。此外,將深圳污水處理費的平均收費標準0.9286元/立方米,上浮44.7%,調整到1.3439元/立方米。
天然氣調價今后或無需聽證
目前,我市居民第一檔氣價為每立方米3.50元,在全國40個大中城市中,僅次于廈門市的每立方米3.61元,排名第二。根據相關調研,華東的上海、杭州、蘇州、南京的居民銷售價格在每立方米3元左右,此次調降后,居民氣價將與華東幾市持平。
據市發(fā)改委介紹,下調氣價方案一是將降價金額全部用于降低居民氣價,不調整工商業(yè)以及電廠用戶氣價。居民綜合平均氣價(第一檔為3.50元/立方米)下調0.3976元/立方米。據測算,此方案中居民平均每月每戶能降低燃氣支出5.65元,全年居民燃氣費降價金額為1.96億元。
方案二是將降價金額大部分用于降低居民氣價,居民各階梯氣價下降0.30元/立方米。此方案中,居民平均每月每戶降低燃氣支出4.26元,全年各類用戶燃氣費降價總金額約為1.96億元。
在工商業(yè)以及電廠用戶氣價方面,一是調降工商用戶基準銷售價格,將基準銷售價格下調0.0818元/立方米,由3.9909元/立方米調降為3.9091元/立方米;二是調降電廠用戶配氣價格,將基準配氣價格下降0.0105元/立方米,由0.1813元/立方米下降至0.1708元/立方米。
值得一提的是,深圳后續(xù)將完善管道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,將氣源采購成本和終端銷售價格聯動。一旦達到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聯動的啟動條件,將不必再履行聽證會等程序,即可啟動價格與氣源采購成本的同步調整。
污水處理費上浮44.7%
記者了解到,目前,深圳污水處理費多年未調整,現行平均收費標準僅為0.9286元/立方米,且居民第一階梯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在全國40個大中城市中暫為最低,導致深圳污水處理費收支缺口逐年增大。據相關數據顯示,2020年全市污水處理費支出已達43.3億元,其中,污水處理費征收額僅14.8億元,財政承擔補貼達28.5億元。因此,亟需調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。
此次污水處理費調整方案一為,居民和非居民按同等漲幅調整,由現行的0.9286元/立方米調整到1.3439元/立方米,漲幅44.7%。其中,居民類污水綜合收費標準調整由0.8167元/立方米調整到1.1820元/立方米,漲幅44.7%,第一、二、三階梯收費標準分別為1.08元/立方米、1.63元/立方米、3.25元/立方米,合表用戶收費標準為1.28元/立方米;非居民類綜合污水收費標準由1.0127元/立方米調整到1.4657元/立方米,漲幅44.7%;特種用水收費標準由1.8元/立方米調整至2.61元/立方米,漲幅45%。
方案二則擬控制居民漲幅,以非居民和特種用水來補齊剩余成本缺口。居民類污水綜合收費標準調整由0.8167元/立方米調整到1.0894元/立方米,漲幅33.4%,第一、二、三階梯收費標準分別為1.00元/立方米、1.50元/立方米、3.00元/立方米,合表用戶收費標準為1.18元/立方米;非居民類綜合污水收費標準由1.0127元/立方米調整到1.5350元/立方米,漲幅51.6%;特種用水收費標準由1.8元/立方米調整至3.00元/立方米,漲幅66.7%。
此外,在上述方案收費標準的基礎上,實施差別化收費機制。對環(huán)保誠信企業(yè)(綠牌)減免10%污水處理費;對環(huán)保警示企業(yè)(黃牌)則加收10%污水處理費;對環(huán)保不良企業(yè)(紅牌)加收30%污水處理費。
(原標題《注意了,深圳管道燃氣價格要降,污水處理費要漲!》)
(作者:深圳特區(qū)報記者 鄒媛)